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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人字〔2014〕52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在首轮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是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学校同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按照分级上岗条件和相关程序,重新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学校聘任并兑现新的岗位工资。

分级聘任工作的依据是省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各级岗位聘任情况和学校制定的《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岗位任职条件(暂行)》(校人字〔201054号)、《安徽师范大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校人字〔201057号)等岗位任职条件文件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校教字〔201011号)等相关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岗位级别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按照岗位管理权限,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级岗位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学校自主组织聘任。

三、聘任原则

(一)坚持条件、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责一致、聘约管理的原则;

(三)指标调控、利于发展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四、聘任权限

(一)专业技术岗位主体系列(教师系列)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的分级聘任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主体系列(教师系列)讲师与助教的分级聘任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学校将教师系列讲师与助教的岗位指标划分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上岗条件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点组织评审。专职辅导员系列讲师与助教的分级评审工作由学校单独组织评审组评审。所有评审结果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审定。

(三)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系列的分级聘任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四)附中、附小、附幼待学校划分岗位指标后,由教育集团组织各单位制定分级上岗条件等办法,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任工作,聘任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聘任期限

岗位聘期为三年。

六、受聘人的待遇和义务

(一)受聘人聘期内享有与所聘岗位级别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二)受聘人应履行岗位职责(按新修订的岗位职责执行),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七、时间安排

(一)1111,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分级聘任工作。

(二)123前,各单位召开会议布置分级聘任工作。教职工本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审批表》,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各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推荐情况汇总表》。

(三)124-5日,各学院将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申请晋级人员和辅助系列申请晋级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其他单位将所有申请晋级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报送材料具体为:

1、《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2、业绩成果清单纸质版;

3、相关业绩成果复印件(原件交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四)126-12日,学校将教师系列讲师与助教的岗位指标划分到各学院,学院组织本单位讲师和助教的分级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及相关材料(《审批表》和《汇总表》)报人事处;

(五)12月底前,学校组织集中评审,公示并发文聘任。

八、相关说明

(一)关于分级聘任使用的业绩成果时间及级别问题

按照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和聘期时间安排,此次分级工作使用的业绩成果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任现职至20141231日取得的成果。2010年未能受聘高一级岗位人员现职时间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2010年已受聘高一级岗位人员现职时间为20091231

岗位任职条件中论文和项目级别认定按照职称评审中相应的标准执行,条件中涉及“首次聘任可直接上岗”的条款本次分级聘任不再适用。

(二)关于分级聘任后岗位工资兑现时间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时间为20141231,工资兑现时间从201511日起执行。

(三)关于材料上报问题

本次分级聘任工作学校不收取教职工业绩成果原件材料,仅需个人提供业绩成果清单及相关成果复印件,但要求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并希望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分级聘任资格,同时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关于非教学单位的分级聘任工作

非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任的材料审核申报工作由各单位分别组织进行,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由各单位将申请人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送人事处。

(五)关于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而未申请或未能受聘高一级岗位人员的聘任问题

教职工本人未申请应聘高一级岗位或本次分级聘任未能受聘高一级岗位,均按照现岗位等级聘任和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任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同时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统一认识,稳慎实施,通过分级聘任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科研系列和辅助系列各级岗位任职条件依据文件

2、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审批表

3、业绩成果清单样式

4、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推荐情况汇总表

    

 

                                 2014年11月11

 

附件1:教学科研系列和辅助系列各级岗位任职条件依据文件.rar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审批表.xls
附件3:业绩成果清单样式.doc
附件4: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主办单位:人事处 印数: 

 

刘晓宇 点击: 编辑:卞纲要 预审:bodazy 添加:卞纲要 时间: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