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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14年下半年盲审硕士论文通知

关于我院2014年下半年提交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学位申请人: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20143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我院今年下半年提交盲审硕士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14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含在职教育硕士/同等学力人员)。

二、盲审要求

() 学校外审

1、学校规定:从通过相似性检测中正常抽取部分硕士学位论文、第一次检测在25-50%之间的论文均需外审(名单详见《提交盲审论文汇总表》附件一),研究生学院于本月底通过网络平台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

2、外审程序:

1导师于1027日前审查把关,确认论文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在《送审推荐表》(附件二)上做出明确评价和提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并在该系统点击推荐。未经导师审查通过和无《送审推荐表》的论文不得提交。

2学校正常抽取外审的论文于1028日前(第二次检测通过的论文于1030日前),去除本人和导师相关信息上传至研究生系统(http://graduate.ahnu.edu.cn)。该“双盲”通讯评审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和导师等信息。要保证提交检测论文和上传外审论文的一致性,学位办将对所有上传外审平台的论文进行再次相似性检测。

()学院送审

1、盲审论文制作

1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制作,要将可能暴露论文作者、指导教师的姓名和信息隐去,使用授权声明、致谢辞、科研成果不必装订在论文上。论文封面左上角写上编号,并与《评阅书》一致。不符合要求不送审。

2提交材料清单:

盲审论文本数(名单详见附件一)

《论文评阅书》(附件三,填写“论文题目、研究方向、论文编号”,不得出现姓名,折叠放进盲审论文的目录页中,不得与送审论文装订在一起)

《论文送审推荐表》(附件二,纸质1份,11级教硕按照专业学号顺序汇总)

2、提交程序

1导师于1027日前审查把关,确认论文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在《送审推荐表》(附件二)上做出明确评价和提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查通过和无《送审推荐表》的论文不得提交。

2提交时限:盲审论文及《评阅书》、《送审推荐表》、《提交盲审论文汇总表》(电子稿)一并最迟于1028日(第二次检测通过的论文于1030日前)下午五时前以年级为单位集中报至院研管办。逾期不予受理。

3负责人:①11级教育硕士联系辅导员;

②同等学力、往届教育硕士和高师硕士联系研管办。

三、第一次检测论文结果处理办法

(一)硕士学位论文总相似比小于25%的,修改后于1028日前提交送审。

(二)硕士学位论文总相似比大于25%小于50%的,修改后于1027日前发至gyb0007@126.com,重新送学位办第二次检测。检测通过的,在1030日下午五时前提交送审,如无需修改可以由学生、导师在1025日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再由学校审核后决定论文是否送审。

(三)硕士学位论文总相似比大于50%的,以及两次检测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超过25%),需延期一年申请学位。

四、延期申请学位

本次暂缓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缴清学费,经导师签字同意,在1028前将《推迟毕业审批表》(附件四)报院研管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学位论文答辩

我院本学期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预计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定。

六、其他要求

1学位申请人掌握好每次提交的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论文盲审期间,保持联系,关注论文送审进展情况及毕业前的各项安排。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一:《提交盲审论文汇总表》

附件二:《论文评阅书》(模板)   

附件三:《送审推荐表》

附件四:《推迟毕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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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23

 附件一、二、三、四.rar

刘晓宇 点击: 编辑:过婴宝 预审:bodazy 添加:过婴宝 时间: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