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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关于集中审核2016年度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417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发放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校科字〔201427号)的规定,科研处拟于201611月集中审核2016年度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111日至10日,项目负责人参照项目计划和研究进展提出绩效支出发放申请,依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列支相应绩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对其实际研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经学院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项目进展证明材料于1115日前提交校科研处。

3.校科研处依据相关规定对提交的《申请表》及项目进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于1130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4.学院和项目负责人依据通过审批的《申请表》发放明细,提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按相关财务业务流程发放。

二、材料要求

1.关于本次提出申请的项目进展证明材料及申请发放额度,作如下要求:

1未完成结题验收但完成年度任务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协议书、年度报告、阶段性成果,申请发放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组绩效支出金额的50%

2已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协议书、《结项报告书》(见附件4)、项目最终成果,用户评价意见、验收或采纳意见、专家鉴定意见、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价值评估报告等,可以申请发放该项目组绩效支出金额的100%

3)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划转,项目负责人需先在学院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并向学校提交结余经费的划转申请,再参照已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执行。

2.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注意事项

1)《申请表》、《结项报告书》相应位置,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须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2)《结项报告书》、《用户评价意见、验收或采纳意见》相应位置须委托单位(委托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表》、《结项报告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不得超出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成员。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须提交书面报告及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佐证材料。

三、相关说明

1.横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工作,每年11月份集中办理一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

2.项目组绩效支出经费流向

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组绩效支出经费划拨至学校横向科研项目专项账户214-061502

2)申请审核阶段:发放申请通过审核后,项目组绩效支出经费由学校横向科研项目专项账户214-061502拨入各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专项账户(学院代码)-061502

3)绩效发放阶段:项目负责人按财务领款流程,从各学院横向科研项目专项账户(学院代码)-061502中领取绩效支出。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发放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doc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科研处

20161031

刘晓宇 点击: 编辑:孟庆娟 预审:bodazy 添加:孟庆娟 时间: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