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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7年度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中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二、时间要求:2018年1月10日前。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党章》总体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

(1)重点看是否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有无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问题。

(2)重点看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有无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

(3)重点看是否强化党的宗旨意识。有无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为师生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慵懒散推拖等问题。

(4)重点看是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无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诚信不够,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

(5)重点看是否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实践中建功立业。有无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等问题。

4、方法步骤: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撰写自评材料,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1月5日前完成)

(2)党员互评。召开党员大会,每名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1月10日前完成)

(3)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支委会掌握。(1月10日前完成)

(4)组织评定。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定等级,结果要告知党员本人。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综合评定时,“不合格”的评价票大于等于测评总票数三分之一的党员,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20%,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要报组织部备案。(1月1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进行。各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2.抓好学习教育。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可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

3.按时报送材料。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于1月10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安徽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安徽师范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会议记录四项材料上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中共HJC黄金城登录委员会

201812

刘晓宇 点击: 编辑:马兴 预审:bodazy 添加:马兴 时间:20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