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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共立法、协力促家教:《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完成

本网讯(教科院 王礼军)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历时近一年半,在安徽省妇联的组织学校领导的支持下,由我院桑青松教授担任负责人,多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的《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简称《条例》)于7月31日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得以全票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安徽省拟颁布《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省妇联委托学院承担《条例》起草工作,由桑青松教授领导,法学院余俊教授,我院李宜江教授、方双虎教授、孙德玉教授、桂守才教授、王道阳副教授、郑筱妍副教授、全莉娟副教授、王礼军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参与此项工作。

2019年3月18日,安徽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省妇联副主席张翔,安徽省妇联家庭儿童工作部部长韩艳、主任陈琛一行首次莅临我校,就《条例》起草工作开展调研。副校长彭凤莲,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如意,发展规划处、HJC黄金城登录负责人及相关专家教师参加会议。与会领导、专家就家庭教育法规的功能发挥、立法工作机制及具体工作等展开热烈讨论。

4月10日,《条例》编写组召开一场落实会,会议就《条例》起草工作的注意事项以及任务落实两项事宜展开讨论,确定了家庭教育的核心问题以及人员安排。4月17日,《条例》编写组召开一场调研报告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后续调研工作的方案及分析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人。

5月16日,张翔副主席等领导一行再次莅临我校,并就《条例》的调研方案的具体事宜展开讨论,并就前期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反思,指出后续工作的明确方向。次日上午,省立法调研组领导以及芜湖市人大法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各部门、机构在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共同参与《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聚焦家庭教育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尤其是关于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现状,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等等。同日下午,调研组人员在张翔副主席的带领下,前往繁昌县进行实地调研,先后参观了繁昌县图书馆和繁昌县城关四小,了解当地家庭(亲子)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基本情况。

6月6日,《条例》编写组对《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逐条展开细致的讨论,反复斟酌逻辑结构和体系框架、段落和语言表述,乃至标点符号的使用。此后,《条例》编写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出《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对“意见稿”和“调研报告”反复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修改、完善。在《条例》的编制任务中,桑青松教授是编制工作的负责人,宏观把控工作安排及进展;李宜江教授和余俊教授从法律和政策法规的角度对立法提出建议,且余俊教授负责根据已有相关法律文本拟定《条例》草案,李宜江教授和方双虎教授负责安徽省家庭教育总体状况的调研工作,并编制相关问卷;孙德玉教授从教育和儿童发展的角度出谋划策;方双虎教授、王道阳副教授和全莉娟副教授负责安徽省留守儿童及教育状况的调研工作,并编制相关问卷;郑筱妍副教授基于对其他省份已有《条例》立法情况的了解而提出了宝贵意见;王礼军老师负责相关法律文本的分析任务,并作好服务工作;部分研究生参与录入调研数据。最终,编写组向省妇联提交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初稿)、《安徽省家庭教育问题及立法建议》和《安徽省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分析报告》等材料。

《条例》的编写不仅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更是我院长期以来致力于服务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政校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条例》共7章49条,确立了政府主导、家庭实施、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体制,为我省庭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点击: 编辑:孟庆娟 预审:方泓 终审:方泓 添加:孟庆娟 时间:20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