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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潘新安老师荣获省义务教育独立督察员考核“优秀等次”

本网讯(教科院  柳丽娜)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聘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201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核。在独立督查员提交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我院党委组织员潘新安老师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据悉,潘新安老师还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为2015-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省级督查视导员。

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现代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行政监督机制。独立督查员制度使省级有关部门能够直接了解最前沿、最真实的情况。

 

点击: 编辑:柳丽娜 预审:bodazy 添加:柳丽娜 时间:2015-06-02